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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 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 1)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会议精神,按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和部署,现制定我校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公平公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廖小平副校长任组长,学校纪委副书记陈晓文任副组长,学校纪委与研究生院的管理干部为成员,负责全校复试工作的巡视和督查。

各学院需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和研究生秘书为成员,领导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科须成立以学科带头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6人(含1名秘书),负责相应学科的复试工作,除秘书外其他成员须为研究生导师,秘书须为本专业讲师以上教师,秘书不给考生评分。

各学院必须提高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强化复试考核,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严禁复试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必须杜绝举报事件的发生,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在复试组织与实施过程中,与考生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各学院应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有关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工作安排、学院或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学校在复试期间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督查。

()完善复试方案,强化复试考核

各学院要以本方案为依据,制定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学院、学科的复试录取方案主要包含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实施具体办法、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等(专业课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设置,使用同一复试科目笔试试卷的学科专业需在同一时间组织笔试,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统一协调和组织)。复试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各学院复试录取方案于321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和实施。

各学院要优化复试内容,改进评价方法。要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查。要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要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严格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行为,强化导师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招生纪律意识,对考生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养的考查,要强化导师群体把关,避免个人说了算的情况发生。对在复试选拔中发现权利寻租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利和责任,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和培训,不断提高导师的人才选拔能力。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复试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审看部分招生学院复试录音录像资料,对在审看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将按照教育部要求予以处理;对录音录像资料不全的,将予以通报。各复试小组要安排秘书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填写好相关表格,并妥存备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开展复试现场巡查工作。各学院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诚信要求,认真进行答卷核查等工作,加大对疑似作弊考生的甄别力度,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综合面试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未达60)、体检不合格者(含心理健康)均不予录取。

()加强制度建设,做好政策培训。

各学院要做好工作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学院必须组织研究生秘书、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和导师等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培训,学习相关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政策,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实施差额复试,坚持择优录取。

学校在优先考虑一志愿考生的同时,鼓励招生学科实施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允许各招生学科淘汰在复试中不合格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淘汰后的缺额由学校研招办按1:1.2左右的比例在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信息,相关学科再接收调剂生源进行第二次复试并根据复试的结果和该专业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切实做好复试与录取工作

(一)复试的基本要求

1、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除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自划线外,其它学科执行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公告)。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2、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录取。

3、复试原则上在二级(或一级)学科范围内组织,若本专业考生数量相对较少,可与相近专业联合组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4、在复试中应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专业课笔试,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

5、笔试的考务管理均按照初试的要求,各学院要确保考试的绝对安全有序。考后试卷要密封装订,组织教师评卷。

6、如需进一步考查,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二)复试形式及程序

学校根据各学院重点学科数、学位点数、科研经费、导师数、第一志愿上线人数、2015年录取情况、2015年就业率及就业质量等指标确定其招生规模,并下达到学院。学院按计划开展调剂和复试工作, 323-24日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一次调剂考生复试;329日前完成第一阶段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取结果;综合成绩按初试占60%,复试占40%计算(其中英语口语、听力占10%,专业课笔试占10%,面试占20%)。330日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指标由研究生院收回进行二次分配。

1、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资格审查由学校研招办负责,复试资格审查地点设在研究生院一楼大厅,资格审查时间为323日。

2、考生体检:体检由校医院负责。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一次调剂考生体检时间定在323日,地点设在校医院一楼(林科大桥西)。

3、综合面试:由各学院组织,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的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时间324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确定。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满分100分,考核时间324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确定。

    5、专业课笔试:由各学院组织,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24日上午8:30-10:30,地点由学院确定。

6、同等学力考生考试(笔试):由各学院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24日晚上,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确定。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政策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16年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跨度较大的学科专业还需复试专业基础课。该加试的科目必须加试。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初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达到我校自主划线要求,可以调剂到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在普通计划录取,也可在专项计划录取。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8、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需调剂到我校其他专业也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考生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并向调剂专业所在学院提交调剂申请表(研招办领取),由学院统一将一志愿校内调剂名单(即《一志愿校内调剂考生汇总表》)和调剂申请表报研招办,审核通过方可参加复试;一志愿报考外招生单位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否则调剂一律无效。

(四)录取

各学院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是否同意录取。对政治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评定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各学院在考生复试结束后的第二天将面试、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和专业课笔试成绩报研招办,将加盖学院公章的《拟录取考生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研招办,研招办对合格的调剂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在调剂系统中预录取,各学院要督促预录取考生尽快确认,完成调剂录取程序。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将《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报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试卷答卷、录音录像、书面记录等复试材料存档备查,保存3年。

(五)复试录取的监督

复试工作完成后,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学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在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校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纪检监察处反映。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623108,电子邮箱jwjcc@csuft.edu.cn

研招办联系方式:0731-85623266,电子邮箱yzb10538@163.com (邮件标题请注明:2016年硕士招生)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附件:1.2016年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时间安排表

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316


附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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