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信息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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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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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监督检查办公室
负责人:童显德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电 话:0731-85623108、85623257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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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工作要求,学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紧密围绕“十三五”发展规划、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方案,狠抓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推进,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探索完善工作途径、方式和方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纵深发展,助力学校开创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本报告由学校综合各部门、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主要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的举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范围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本报告可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gkw.csuft.edu.cn/)直接下载。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5623096,传真:0731-85623038

一、主要工作概述

2018-2019学年度,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学校以服务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式为主线,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在落实信息公开单位主体责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取得了新成绩。

(一)强化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学校党政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纪委办和校工会等单位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重新梳理公开事项清单中责任单位归属,不断强化各信息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提高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保证相关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公开。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全面整合线上和线下的平台资源,以信息公开网、学校官网、数字化校园、各部门(学院)等网站集群为基础载体,微博、微信、移动校园APP等新媒体平台为创新载体,以校报校刊、宣传栏、校园电子屏幕等传统媒介为补充载体,构建资源共享、功能各有侧重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不断充实内容、优化功能,为学校信息的日常发布和重大信息的及时公开构筑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完善办公自动化综合管理系统(OA),相关立项申请、合同审批、采购管理、会议活动周历、公文纪要、党政公文等信息面向职工全面公开。通过各类平台渠道,为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提供及时、便捷、全面的信息服务。

(三)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抓好重点领域信息披露,主动发布与社会公众、师生员工工作、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促进学校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在信息公开中,认真把好保密审查关,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做到既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平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主页、信息公开网、学校新闻网、本科生招生就业网、研究生招生就业网、各部门和学院网站,教育行政办公系统(OA)、教育阳光服务平台、书记校长信箱、各类业务服务平台,以及各类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

2.传统媒介平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报、校刊、简报、宣传橱窗、校园电子宣传屏、资料汇编等。

3.会议平台:党政工作例会、教代会、工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校友理事会,以及各类座谈会、讨论会、通报会等。

(二)主动公开的总体情况 (待补充确认)

本学年度,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数为9000余条。其中,学校主页、数字化校园、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通知公告69条、新闻721条、通过OA办公系统公开文件、纪要272份,发布公告通知、活动周历等信息232条;各类简报61期,各部门(学院)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000余条;编印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年鉴(2017400册,校报(2018)发刊12期。发布学校官方微信304条、学生工作部官方微博5464条;广播台新闻播报214期,制作期数242期。对外纸质和网络媒体发布新闻229条,对外交流学校宣传画册6000余本。

(三)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情况

1.本科生招生信息:秋季招生情况和咨询申诉渠道、“专升本”情况和咨询申诉渠道等。深入实施信息公开,助推教育公平。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信息,包括本年度招生章程、 招生计划,公示本年度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备选考生名单。及时通过各类网站、微博微信、 OA 系统、印刷品等方式,向校内外公开相关政策、资格名单、 测试成绩及统计数据。实时公开录取进度,考生通过登录录取信息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考生号即可查询录取进度。及时公布各省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申诉方式和途径。

2.研究生招生信息: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规范招生工作程序,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及时公布与考生密切相关的各类招生工作信息。内容包括招生政策、年度招生简章、推免工作公告及推免生公示、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查情况、复试录取相关公告及复试成绩公示、 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督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结合各自单位的信息公开方式,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完善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公布监督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3.培养质量:主动公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对涉及学生利益的重要事务通知公告也提前在教务处网站、研究生院网或学院网站发布公开。认真开展就业数据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编写并面向社会公开《2018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详细公布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

4.教师人事:坚持做好执行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在人事招聘、教师选聘、人才项目和职称评审等重点领域,将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关键环节一律在省人社厅网站或者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增强公开实效性,保障结果的公开透明;干部选任工作中,选任通知、考察公告、任前公示和任职公告等信息及时通过OA系统、电子屏、组织部网站或者学校主页发布,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5.财务、资产管理:主动将财务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信息,学校各类教育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及投诉方式,有关学校受捐赠资金核算的信息和学校国有资产概况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按照公开、透明、可追溯的要求,持续做好采购与招标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制度落地落实。对校内集中采购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签订合同的全流程通过平台完成,在平台上公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等信息。受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方面,详实公开基金会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基金会基本信息、捐赠资金收支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未收到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有关信息公开的申请。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未发生学校信息公开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布监督电话、邮箱等方式,及时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的知情权,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的举报等情况

截至目前,学校信息监督检查办公室(纪委办、监察处)没有收到或发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还要从技术上促进和保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局面的形成;少数职能部门的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增强;信息平台资源整合能力和公开信息内容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抓好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和落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完善信息协同公开机制,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二是强化技术保障,克服技术难点,整合优化各类平台,及早实现信息多平台同步公平;三是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专业化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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