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学术〔2015〕1号
学校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为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服务的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下设立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学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行使具体职能,对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
一、学术评价与发展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吴义强
副主任:王忠伟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尹少华 方勤敏 王忠伟 闫文德 吴义强
吴庆定 李际平 李忠海 周先雁 胡云楚
贺国京 赵运林 蒋丽娟
(二)主要职责
1.审议以下事项:
(1)学科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2)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点;
(3)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4)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5)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
(6)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
(7)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
(8)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学术事务。
2.评定以下事项:
(1)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科学研究成果奖;
(2)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3)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
(4)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3.就学校以下决策提出咨询意见:
(1)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2)学校预算决算中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3)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4)学校认为需要咨询学术委员会的其他事项。
二、教学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谭晓风
副主任:文仕知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文仕知 王 平 朱道弘 吴志平 张 贵
李立君 李贤军 金晓玲 廖小平 廖柏寒
谭晓风 谭骏珊 戴向东
(二)主要职责
1.审议以下事项:
(1)专业建设规划;
(2)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专业;
(3)教学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4)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
(5)学校认为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教学事务。
2.评定以下事项:
(1)学校教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研究成果奖;
(2)自主设立各类教学基金及教学奖;
(3)学校认为需要评定的其他教学事务。
3.就学校以下决策提出咨询意见:
(1)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
(2)教学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3)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4)学校认为需要咨询的其他教学事务。
三、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林亲录
副主任:张合平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 晰 向左甫 吴义强 张合平 李志辉
陈爱斌 周先雁 林亲录 罗明春 郑哲文
钟海雁 项文化 曾思齐
(二)主要职责
1.审议学校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以及学术道德规范;
2.按照有关规定及学校委托,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裁决学术纠纷;
3.分析和研究学校在学术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4. 受理个人、单位对本校教职工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
5. 审议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报告;
6. 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影响的学术不端行为,可进行独立调查,作出明确的调查结论,提出处理建议;
7. 指导、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的宣传、教育等相关活动;
8.组织、协调学校其他需要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委员会决策的事项。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