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包含
2、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实施时不满1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不能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
二、申报条件
各级别具体申报条件见湘人社函[2016]20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附件1)和湘人社函 [2016]268号《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附件2)。
三、申报程序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请根据《工种名称和工种编码目录表》(附件3)选择申报工种,填报《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附件4),并于10月28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到人事处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1、《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中专、高中或技工院校毕业)和复印件
4、申报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4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
附件:1、《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
3、《工种名称和工种编码目录表》
4、《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考试)登记表》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5623212
人事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