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湘减负〔2017〕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8月12日前将附件3报送至计划财务处收入管理科陈国栋同志处(QQ邮箱:524744819@qq.com,联系电话:64038)。
附件:湖南省人民政府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7月25日